医用耗材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用耗材管理,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采购价格,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省卫计委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集中采购工作方案(苏卫药政(2018)2号)、关于做好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苏卫药政(2018)4号)和苏州市卫计委关于做好苏州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试剂)集中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卫计药政20167号)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所称医用耗材,是指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医用消耗品、试剂、器械和用于临床医疗(诊断、治疗、教学、科研)需要,由国家规定其范围的消耗性材料等。主要包括:1. 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2. 护理材料和敷料;3. 检验试剂和材料;4. 影像胶片和材料;5. 高值医用耗材;6. 低值易耗医疗器械;7. 其他医用耗材。其中,高值医用耗材品种包括:1.介入治疗类医用材料(如导引导管、支架、导丝、球囊、动脉鞘、压力泵等)及心脏起搏器等;2.体内植入材料;3.人工晶体、眼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