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使用前检查和植入类医疗器械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使用医疗器械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等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植入性医疗器械是指任何借助外科手术,器械全部或者部分进入人体或自然腔道中,在手术过程结束后长期留在体内,或者留在体内至少30日以上的医疗器械(不含节育环)。第三条凡在本院使用医疗器械使用的科室,均应遵守本办法。第四条医务科应当依照相关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加强对医疗器械使用的监督检查。第二章医疗器械管理的机构、人员与制度第五条设备科定期开展医疗器械使用的分析评价,定期开展相关医务人员医疗器械使用相关知识的培训教育。第六条设备科负责所有医疗器械的采购。第七条负责医疗器械采购、验收、保管、使用的人员应经有关部门培训,熟悉医疗器械监管法律法规,了解医疗器械使用和管理常识。第八条医疗器械采购、验收、入库、储存、出库、使用、用户登记、销毁、不合格产品处理、不良事件报告等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