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人民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自查报告(上半年)根据自治区卫生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我院于2012年4月24日和25日组织人员进行了自查工作,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 健全组织、完善制度: 成立了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小组,明确了职责任务。制定了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专用运送工具的消毒制度、医疗废弃物收集人员个人防护制度, 医疗废弃物专职收集人员职责。 设立“医疗废物分类表”、 “医疗废物处置登记册”、“医疗废物转移记录单”等。建立了医疗废物 集中安全处置和统一管理流程,保障医疗废弃物安全处置的正常运行。 二、分类收集管理:1、分类收集规范,严格医疗废弃物分类收集(感染性废物、传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传染损伤性废物),杜绝医疗废弃物与生活垃圾混装。2、将医疗废物分别放入带有“警示”标识的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损伤性废物放入专用锐器盒内不得再取出。 3、医疗废物达到 3/4 满时,做到有效封口,贴上标签。 4、病原体培养基、标本、菌种和毒种保存液,均先高压灭菌后再按感染性废物处理。5、隔离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