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应急预案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医院员工及就医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确保突发医疗事件的救治得到有序、有效的进行,依据国务院颁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 指挥体系 院长、主管院长 职能部门各科主任、护士长各级职责:(一) 院长或主管院长:根据突发医疗事件实际情况,启动我院相应的应急预案,并负责筹建和指挥我院应对突发医疗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工作。(二) 职能部门:在院长和院医疗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做好各自主管的工作。(详见“组织协调与后勤保障”)(三) 各科主任、护士长:负责对本科室医务人员进行突发医疗事件相关知识培训、人员的调配、现场急救的技术指导,并在突发事件处理中与医院管理部门协调一致,听从指挥。二、 医疗救治(一)地点:1急诊科区域、ICU、相关病区;2如有大量病人同时需要救治时,启用病区示教室(已做好必要的准备);3传染病病人在发热门诊、肠道门诊、结防门诊。(二)人员:1急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