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人民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完善新技术的准入、评估,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根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09第18号)和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卫医2015第37号),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一章 医疗技术的分类及分级第一条 医疗技术分为三类。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由医院根据功能、任务、技术能力实施严格管理。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临床应用管理及目录公布、调整。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1涉及重大伦理问题;2高风险;3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4需要使用稀缺资源;5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