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荣军医院医疗文书质量检查考核制度(讨论稿)病历等各种医疗文书是我院各级医务人员从事医疗活动的真实记录。它不仅在科研、教学、法律取证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而且,反映了各级各类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的行为规范化水平,也体现了医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作风。为了进一步全面提高我院医疗、医技、护理文书书写水平,使我院文书质量的各个环节责任得以落实,严把“书写关”“出科关”“归档关”,切实做好质量的检查考核工作,使我院医疗文书质量持续改进,特制定本制度。1.明确责任(1)临床医师的“规范书写”责任:从患者入院至出院全过程的有关文书书写,主管医师及其上级医师要严格按病历书写规范按时保质完成,出现病历缺陷,按医疗科室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方案和医疗质量考核方案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扣分,责任人为主管医师及其上级医师。(2)科主任、科室质控小组严格“审阅出科”责任:科主任、科室质控小组按诊疗常规、临床路径和各项制度规定完成查房、审批、医疗安全等诊疗要求,同时审查病历质量(环节质量),纠正病历中存在的缺陷,如实评定病历等级,并做好记录,按时送交病案室。若出科病历中有重度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