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的中药饮片监督管理,确保中药饮片质量和用药效果,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药剂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医疗机构的中药饮片质量监督管理。第三条县级以上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中药饮片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医疗机构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是确保医疗机构中医临床疗效的重要环节,是发挥中医优势,为人民健康服务的重要工作,各医疗机构必须高度重视,树立饮片质量第一的观念。第五条医疗机构对中药材和饮片的采购、验收、炮制、质检、保管、调剂等各环节应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第二章人员与职责第六条凡从事医疗机构中药材和饮片的管理、采购、质检、验收、炮制、保管、调剂工作的人员,必须是医药院校毕业或受过一年以上专门培训、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职业道德和与其工作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