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监管科职责 医疗服务监管科是医院的管理部门之一,在院长和主管副院长的领导下,根据相关政策、法律、制度、履行管理职责(1) 承担制定本单位医疗质量评价的相关规章制度、综合绩效评价办法和指标体系工作,并组织实施。拟定年度医疗工作并组织实施检查;定期完成全院医疗质量控制、指导、检查、分析、通报及实施奖惩、保障正常医疗工作秩序。(二)组织院内医疗、护理、病案、医保、药事及输血等管理委员会完成医疗质量控制的制度制定、技术指导、病例讨论、技术鉴定等医疗指导性工作、(三)负责本单位医疗技术管理,制定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风险防范的管理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协调院内、外日常医疗工作,主要包括:医疗政务一般性管理如重大抢救的实施,疑难病例讨论、各类会诊安排以及门诊、病房医疗工作的日常检查等。(四)承担院内医疗纠纷的调查、讨论与鉴定、赔偿协议签订以及法院庭审等工作,有效防范医疗差错和缺陷,妥善协调并处理医疗纠纷。(五)了解全国及全省医院管理信息和医疗工作动态及发展趋势,做好医疗服务信息的收集、整理、评估工作。(六)负责组织突发灾害事件的防范预案、应急处置、院外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