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报废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医院设备管理,统一医疗设备报废流程和标准,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制定我院医疗设备报废管理规定。规定分两部分:第一部分、医疗设备报废的流程第二部分、医疗设备报废的标准第一部分 设备报废的流程一、医疗设备报废由使用科室向器械科提出申请,填写设备报废申请表,并由专科负责人或科室主任签名确认。二、使用科室不得虚报仪器的损坏情况,基本完好的仪器原则上不得办理报废。三、申请报废的设备需要进行鉴定、审批以后方可执行报废。 鉴定及审批权限如下:1、C类及以下(10000元)设备由器械科做报废鉴定,报医务处批准;2、B类以上(10000元)设备需由医务科组织技术鉴定,提交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四、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使用科室应将报废设备送到器械科修理室,使用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处理,如有违反者应予追查,并严肃处理。五、修理室应妥善保管报废设备,对于仍有利用价值的设备,可向主管领导请示后,将其可利用部分拆下,入库保管,合理利用。六、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由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