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维修制度1 目的1.1 为了规范和加强医学装备维修管理,促进医学装备合理与有效利用,充分发挥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2.1 本制度规定了医学装备维修管理办法。2.2 本制度适用于医学装备管理部门和使用科室。3 内容3.1 医院设备科维修组负责全院医疗设备的安装、调试、保养及修理工作。同使用人员一起对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同时听取科室意见,在权限范围内尽快予以解决或反馈院领导处理。凡需维修的设备,科室设备管理人必须填写维修申请单,通知维修人员或由维修组长安排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小件设备应送到维修组维修,大件不易移动的医疗设备可通知维修人员到现场维修。如属抢修急救医疗设备,可立即通知维修人员现场抢修。3.2 凡需院外维修的医疗设备,由维修组长做出意见报设备科负责人,由设备科请院外维修。维修费计入有关科室的成本。不经设备科同意,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将损坏的设备请院外维修。3.3 大型设备请院外维修或保修,必须请示院长同意才能实行。3.4 对缺少材料、 配件,不能在短期内修复的医疗设备,应及时通知使用科室负责人,并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