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组织(一)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二)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三)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四)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一)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1.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由院领导、有关职能科室和临床科室负责人组成,是在院长和分管业务副院长组织领导下全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指导、咨询机构。2.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结合我院实际,修订和完善医院质量与安全标准、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方案,并对全院医疗质量安全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促进医疗质量提高,保障医疗安全。3.开展医务人员质量安全意识教育。4.定期对医疗质量安全问题进行分析研讨,及时向院领导及有关部门反馈,提出提高医疗质量安全的具体措施和建议,提出修订和完善管理规定的意见。5.委员会全体会议,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研究问题,总结工作。6.委员会常设机构设在医务科,负责执行委员会议定事项,承办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二)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1.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由院领导、有关职能科室和临床科室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