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及质量考核标准检验科一、质量管理相关目标及评价指标(一)质量管理相关目标1.贯彻落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临床实验室集中设置,统一管理,资源共享。实验室管理统一标准,统一质控,保证质量。2.临床实验室布局与流程安全、合理,符合医院感染控制和生物安全要求。3.开展检验项目符合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目录,不开展淘汰和未经批准的项目。特殊实验室取得审批许可。4.临床检验项目满足临床需要,并能提供24小时急诊检验服务,实施“危急值报告”制度。5.落实全面质量管理与改进制度,按照规定开展室内质控、参加室间质评。对床旁检验项目按规定进行严格比对和质量控制。6.检验报告及时、准确、规范,严格审核制度。7.遵守检验项目和检测仪器操作规程,定期校准检测系统,并及时淘汰经检定不合格的设备与试剂。不使用未经批准的设备与试剂。8.患者、医师与护理人员对检验部门服务满意。(二)相关评价指标:1.血、尿、便常规检验、心电图、影像常规检查项目自检查开始到出具结果时间3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