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科大学规章制度制定程序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维护学校规章制度的统一性和严肃性,使学校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走上依法治校、健康稳定发展的轨道,根据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规章制度制定应遵循下列原则:(一) 遵守宪法和法律,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二) 讲求实际,注重实效,严格程序,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和实效性。(三) 符合行文规则及逻辑规范,简明易懂。第三条 规章制度是指章程、规定、办法、细则、守则、须知等文本的简称。但不能称为条例。章程是指党政部门、教学科研组织单位或社会团体,为规范本组织性质、运作机制及成员的思想、行为而制定的纲领性文件。 规定是指党政职能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某项工作、事务或活动制定的带有约束性、规范性措施的文书。办法是指党政职能部门在办理某一事项、开展某一活动以及贯彻执行某一政策、法规或上级指示精神时所制定的具体要求的条文。细则又称实施细则是指对某项条例、政策、规定或其部分条文进行解释或说明的一种文书。守则是对某种人员提出应当共同遵守的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