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公司经营管理制度综合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一、遵守医药管理法规,尽忠职守,维护公司信誉,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不作任何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若有此行为发生,视情节轻重,按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处理。二、恪守职业道德,不得从事公司以外的医药经营活动或兼任公司以外的相关职业,不得私拿挪用商品及营业款,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员及单位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若有此行为者,按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处理。三、严谨操守,保守公司业务机密。公司从业人员因过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四、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受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切戒不良嗜好,若有损于企业形象或企业财物行为者,以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五、充分发挥员工竞争激励机制作用,对公司的发展、规划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者给予适当物质奖励。六、严格执行GSP管理制度及操作程序,在商品购进、验收、养护、保管等各环节逐项达标,认真做好售前、售后服务工作。七、各门店及时分析掌握市场动态,真实反馈相关营销走势,为公司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