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人民医院医疗联合体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探索构建区域医疗联合体,整合卫生资源,提高医疗服务体系宏观效率,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水平,切实方便群众就医,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经市卫计委审批同意后并结合我市实际,由宜春市人民医院牵头与宜春市各级医疗机构成立宜春市人民医院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为规范医联体运行,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优化资源结构,提高优质资源利用效率,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我市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需求,制订本章程。本章程对牵头医院、成员医院均有约束力。 第二条 医联体组建的原则: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基层首诊、分级诊疗、上下帮扶、共同发展。 第三条 医联体组建的目标:强基层,保基本,建机制。第四条 医联体性质为松散型医疗团体第五条 医联体总部设在宜春市人民医院,以市人民医院为核心,依托其技术、人才和设备优势,以管理、技术和资本为纽带,形成规模效应,促进共同发展。第二章 医联体成员和名称第六条 医联体由宜春市人民医院医院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