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购销廉洁承诺书根据上饶县中医院关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杜绝医药耗材购销中的“回扣”和“提成”等不正之风,积极配合好医院做好医疗服务工作,维护本企业的信誉和形象,特作如下承诺:一、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生产和经营企业的营销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得有违纪违规行为。、二、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生产和经营企业要严把供应质量关,确保所供应的药品和器械的质量,按采购合同要求供货。三、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生产和经营企业及其营销人员不得以回扣、提成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促销;不得以旅游、考察、宴请等各种名义和形式进行促销;不得以任何借口向医院工作人员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其他物品等,或给予其他不正当利益。四、医药耗材销售人员,不得进入医院有关科室及诊疗场所向医师、药械人员、部门及领导推销产品;不得向医院工作人员查询药品耗材的进、销、存量和使用情况;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式统计处方。五、需要举行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的宣传,学术讲座、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