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人民医院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实施办法(试行)榕江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聘任制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为了实现聘用人员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加强人力资源建设,根据劳动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院务会研究决定,对聘用人员薪酬作如下规定:一、 成立招聘组织:1、成立招聘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支部书记、副院长担任副组长,院务会成员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院办负责任担任主任。招聘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审定招聘计划,确定招聘条件,审核薪酬方案,决定录用与否。2、成立招聘实施小组:组长由主管副院长担任,成员为院办主任,相关部门负责制人和有关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招聘实施小组的职责是按照招聘计划、条件、程序、公正、公开、公平的进行招聘;负责对被聘人员招聘工作;对被聘人员是否正式录用和续聘提出意见和建议;制定岗位说明书,并拟定劳动合同。二、聘用人员岗位分类:分三类1、专业技术岗位:是指通过国家相关认可的正规专业学校毕业后,并具有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第一学历)或必须有相应专业技能的岗位,包括医疗、护理、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