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剖宫产管理制度 1.按照国家、省、市妇幼卫生工作部署要求,有效控制影响剖宫产的医源因素、社会因素,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完善相关制度,提高助产技术,实现有效降低剖宫产率的目标。 2.非医学指征剖宫产率控制在30%以内。 3.妇产科医务人员严禁实施趋利和避责行为的剖宫产手术,切实降低剖宫产率。 4.妇产科医务人员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提倡和促进自然分娩。加强对孕妇进行相关知识的宣传,提高孕妇及其家属对自然分娩的认识,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分娩观,积极促进自然分娩。 5.完善制度建设。加强产科质量关键环节的管理,采取多种措施减少产程中不必要的医疗干预,减少并发症,提高助产质量。 6.必须严格熟练掌握剖宫产手术医学指征,做到科学手术,严禁开展无手术指征及择期的剖宫产手术。 7.实行剖宫产手术院长签字制度。所有剖宫产术必须经科主任批准,并填报医院剖宫产手评估审核表,经主管院长(医务科)批准签字后方可进行;休息日急诊剖宫产手术必须经请示批准后方可实施。 8.在临床应用过程中,对于没有剖宫产指征,孕妇及其家属要求实施剖宫产手术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