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人民医院制度流程管理规定1目的:为了规范各类制度、流程的编订、修订、发布、使用管理,确保制度和流程的严肃性和时效性,特制定此规定。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新平县人民医院制度、流程的制定、审核、批准、发布修订、废止的管理。3原则:3.1目的性原则:制度的出台是服务于医院管理的需求,杜绝形同虚设的制度;3.2精简性原则:制度结构合理、格式严谨划一、条文简洁精要,杜绝冗长臃肿,模棱两可的制度;3.3时效性原则:制度的制定、修订、废止应当及时,确保最大程度地贴近管理的需要,但制度更新应当考虑新旧衔接和继承的问题。3.4衔接性原则:医院各部门制定的制度应当与医疗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操作规范、诊疗指南等为依据,不能有冲突或者违背。3.5规范性原则: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应当严格遵循程序进行,杜绝随意和随机的管理行为。4职责:4.1医院各分管院长负责制度流程审批、签发。4.2医院办公室负责所有制度的下发、存档和废止的管理,特殊文件、制度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5.1 制度的范围:5.1.1医院规章制度、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