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完善新技术的准入、评估,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根据国家卫计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医疗技术服务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各临床医技科室提供的医疗技术服务,应当是核准的执业诊疗科目内的成熟医疗技术,并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支持系统,能确保技术应用的安全、有效。(二)不得使用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或安全性和有效性未经临床证明的技术;(三)各科不得使用在临床应用卫生行政部门废除或禁止使用的医疗技术。(四)对须经卫生行政部门特许批准范围的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必须遵循医学伦理与职业道德,严格遵守相关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诊疗规范和常规,医院与医师应按照法规要求报批,未经批准的医院与医师严禁开展此类技术服务。(五)进行的医疗技术科研项目,必需符合伦理道德规范,按规定批准。在科研过程中,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并注意保护患者安全。(六)各科建立完善的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与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二、各科拟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