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风险管理制度 在医疗行为的全过程中,医疗风险无处不在。医务人员、患者、医院管理人员、患者家属、涉及医疗行为的各类人员都可能成为医疗风险的责任人或受害者。为了避免医疗风险的发生,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纠纷,改善医院管理,特制订我院医疗风险管理规定。一、指导原则医务人员是医疗风险防范的重要责任人,要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具有预见性,注意发现医疗流程管理中的漏洞和缺陷,关注高风险环节,力求控制。对于不可控风险,要权衡利弊,降低风险。难以避免的风险,一定要向患者交代清楚,征得患者同意后方可实施。二、医疗风险管理制度1院长是全院医疗风险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主管院长承担主管业务的风险管理责任,各科室主任承担所属科室的医疗风险管理责任。2医院各科室员工均有权,也有义务提出全院、科室和岗位工作中的各种医疗风险隐患,规避、控制、上报风险,提出改进措施,保证医疗工作的安全和质量。 3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科级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医疗风险管理工作,通过院科两级进行管理,开展日常风险管理工作。4院科两级各质量与安全管理组织每月结合实际工作,对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