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点)监控,规范危险源(点)管理,保证医院的安全生产,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院内的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点)管理。3、职责由县卫计局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指导本院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点)辨识和管理工作。医院各科室全体职工做好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点)的辨识和监控、管理。4、内容与要求4.1 重大危险源(点)辩识重大危险源(点):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临界量: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点)。医院组织各科室全体员工关于危险源(点)辨识工作,按照条件危险性评价法,确定出重大危险源(点)。4.2 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点)的管理4.2.1 医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专人负责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点)的监控,确保重大危险源(点)长期处于被监控状态。4.2.2 现场配有各种应急处理器材,现场灭火器材保证随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