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颁布部门编号批准人首次发布日期修改日期生效日期1.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固体污染防治法及上级有关规定,确保对医院内产生的危险废物系统规范化管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 标准2.1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的工作方针。2.2设立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医院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2.3医务科、护理部、总务科、药学部、设备科、保卫科、医院感染管理科是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废物监督工作,并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科室。2.4危险废物产生业务部门是危险废物日常管理工作归口部门,负责危险废物日常管理工作。2.5危险废物产生业务部门工作责任 2.5.1负责危险废物日常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运送、贮存及交接。2.5.2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和规范记录危险废物贮存情况。2.5.3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2.6监督部门工作责任2.6.1各相关部门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