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医字20161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院双向转诊制度的通知各科室:为了给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加强我院与上、下级医院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转诊网络,现进一步规范我院双向转诊制度。一、医院高度重视双向转诊工作,对于只需进行后续治疗、疾病监测、康复指导,护理等服务的患者,医院应结合患者意愿,宣传、鼓励、动员患者转入相应的市(县)级、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我院医联体成员,由下级医院完成后续的康复治疗。二、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加强双向转诊管理,将其作为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业务副院长为此项工作的主要审批责任领导,医务科负责双向转诊的监管工作,具体实施部门设在门诊部、急诊科(节假日),负责定期评价和持续改进,确定专人负责接待双向转诊患者的有关事宜及完成有关资料登记、整理工作。每月将统计数据上报医务科。各临床科室的科主任各负其责,并在科内指定1-2名医务人员为双向转诊联络员,负责本科室转诊患者的具体接待事宜。三、双向转诊协议医院双方要保持通讯畅通,遇危、急患者和大批伤员时直接沟通,建立急救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