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区 医 院 意 向 书2012.01.06第一章 总则为推动洪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实施强强联合,更好地为伤病员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在淮安地区及周边区域形成以特色科色专业品牌。经双方友好协商,洪泽县人民医院(以下简称甲方)与丁正兵(以下简称乙方)就共同组建“洪泽新区医院”(以下简称新区医院)的合作事宜达成如下意向。第二章 合作双方甲方:洪泽县人民医院乙方:丁正兵(身份证:320829197310271715)第三章 合作目标及范围 合作目标: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及需求,本项目乙方进行管理,负责医务人员岗前及在岗培训,承担医疗设备投入、市场营销推广、企划宣传费用及装修经费。甲方负责科室的控制管理。 新区医院经营新区医新区医院经营范围:神经科、皮肤科、药剂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麻醉科、消毒供应室及病房等。第四章 投资方式与资金来源新区医院由乙方投资拓展医疗业务,筹建或装修的医疗用房。 以上所需资金由乙方出资投入,预算约为3000万元,其中设备2000万元,其他1000万元。在新区医院申请工商注册时,甲方占名义股份51%,乙方占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