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固定资产清查制度为规范我院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年限。防止资产流失,确保医院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盘点范围及内容盘点范围包括土地、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其他固定资产等。盘点内容包括核实资产数量、型号(面积)、价值;核查资产质量,损毁情况。第二条 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方法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分为每年一次的全面盘点和不定期抽点,清查盘点的方法为实地盘存法。每年一次的全面盘点:医院各使用部门、各科室全面盘点时间为:每年的14月期间。不定期抽点:由固定资产办公室会同实物管理部门,做随机抽样盘点。盘点日期及项目,以不预先通知固定资产使用科室为原则。第三条 固定资产盘点流程(一)每次盘点,盘点现场至少应包括固定资产办公室工作人员,固定资产使用科室资产管理人员。(二)盘点物品时,由固定资产办公室提供实物清单,并以此为据进行现场盘点,包括点计数量、价值、核对规格(型号)、核查资产质量、损毁情况等。盘点人应依据实际盘点信息,如实详尽记录于“盘点统计表上”(一式两联),无误后盘点人于该表上互相签名确认,各自存一联,备日后查核,若核对有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