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1) 人员管理 1.科室主任为生物安全第一责任人,其指定专人监督检查实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2.实验室除辅助工作人员外,从事实验室活动的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正规院校学或生物学教育经历,具有医师或技师等专业技术资格。 3.必须经过较系统的生物安全技术专业培训,并经实验室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4.实验室要对固定的工作人员建立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必要的预防接种。 5.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应穿着工作服采取标准预防措施做好个人安全防护。不应穿着实验室工作服离开实验室。(2) 环境、设施管理 1.在实验入口处应粘贴“生物危害”警告标志,注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等级和负责人电话。未经许可,非授权人员不应进入实验室,实验室门应保持关闭状态。 2.实验室必须是独立的实验区域,实验室内严禁设立生活区和办公区。 3.实验室出口处应设立专用的感应式或手柄式开关的洗手池、干手器。 4.实验室内应设有适当的空气消毒装置,可进行良好的通风换气;配备合格并满足实验室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