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台风暴雨期间公共交通工具停航停运管理规定暂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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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珠海市台风暴雨期间公共交通工具停航停运管理规定(暂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台风暴雨期间公共交通工具营运安全管理,维护公共安全和交通秩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 、 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 珠海市防御气象灾害规定以及珠海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有关规定等,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 本暂行规定适用于珠海市行政辖区内的公共交通工具停航停运 的管理工作。本暂行规定所称的公共交通工具,是指从事旅客运输的公共汽车、班车、包车、船舶、轨道列车、飞机等正在运营中的公共交通工具(应急救援中的公共交通工具除外) 。本暂行规

2、定所称的台风暴雨期间,是指防御热带气旋期间。本暂行规定所称的道路客运企业,是指珠海市行政辖区内的城市公共汽车企业、客运班车企业和旅游包车企业(不包括出租车企业) 。本暂行规定所称的水路客运企业,是指珠海市行政辖区内经营水上客运固定班轮航线水路客运企业。本暂行规定所称的轨道企业,是指珠海市行政辖区内的城市轨道企业和城际轨道企业。本暂行规定所称的民航企业,是指珠海市行政辖区内的民航企业,即珠海机场。第三条 台风暴雨期间公共交通工具停航停运应当遵循安全第一、科学防御、社会参与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第四条 珠海市台风暴雨期间公共交通工具停航停运各项工作在珠海市人民政府防汛

3、防旱防风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有序开展。珠海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三防办” ) 、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市交通运输局” ) 、珠海市气象局(以下简称“市气象局” ) 、珠海市公安交警支队(以下简称“市公安交警支队” ) 、珠海海事局、新闻媒体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2第五条 任何公民和组织有义务配合台风暴雨期间公共交通工具停航停运各项工作。第二章 联动与响应 第六条 为保障群众出行安全,珠海市台风暴雨期间启动/解除公共交通工具停航停运时,各相关部门应积极响应相应应急预案,认真组织实施停航停运统一协调与联动机制所确定的相关工作。第七条 道路客运企业启动/解除公

4、共交通工具停运时,企业和各相关部门联动与响应:(一)由道路客运企业自主决策启动/解除公共交通工具(封桥封路特殊情况除外)停运时:1、当台风预警达到黄色或橙色时,道路客运企业根据气象信息、本单位公共交通工具性能,在确保安全运营的前提下自主决策停运/解除停运,并在实施停运/ 解除停运前 1 小时内将停运信息/解除停运信息报送市交通运输局和市三防办,同时通过自主平台向社会宣传和指引。2、市三防办接收道路客运企业报送的停运信息/解除停运信息,半小时内向新闻媒体通报。3、市交通运输局接收道路客运企业报送的停运信息/解除停运信息,指导监督企业开展停运/解除停运及信息发布工作。4、市气象局加强对天气实时监测

5、,适时向市三防办、市交通运输局通报气象变化情况,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气象信息。5、市公安交警支队采取临时交通管制,做好公共交通工具停运/解除停运时交通疏导和指引工作。6、新闻媒体适时播发市三防办通报的停运信息/解除停运信息,其中电视台持续滚动播出字幕,并每小时至少插播 1 次停运信息/解除停运信息;电台每半小时至少播报 1 次停运信息/解除停运信息。(二)为确保公共安全,公共交通工具必须全面启动停运时:1、当台风预警达到红色时,道路客运企业全面强制停运,并半小时内通过自主平台向社会宣传和指引。2、市三防办半小时内向新闻媒体通报全面的停运信息。33、市交通运输局指导监督企业开展停运及信息发布工作

6、。4、市气象局加强对天气实时监测,适时向市三防办、市交通运输局通报气象变化情况,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气象信息。5、市公安交警支队采取临时交通管制,做好公共交通工具停运时交通疏导和指引工作。6、新闻媒体适时播发市三防办通报的停运信息,电视台和电台每 15 分钟应在节目中插播停运信息。(三)封桥封路期间,为确保公共安全,城市公共汽车启动/解除停运时:1、市三防办依据珠海市台风暴雨期间实施封桥封路及信息发布的应急工作制度(试行) ,实施封桥封路/解除封桥封路前 1 小时,向城市公共汽车企业通报封桥封路/解除封桥封路信息,并通告新闻媒体、市公安交警支队和市交通运输局。2、城市公共汽车企业接收封桥封路路

7、段停运信息,及时调整或停运线路,并半小时内将调整和部分停运信息报送市交通运输局和市三防办,同时通过自主平台向社会宣传和指引。3、市公安交警支队采取临时交通管制,做好公共交通工具停运/解除停运时交通疏导和指引工作。4、新闻媒体适时播发市三防办通报的停运信息/解除停运信息,电视台在落地频道利用字幕滚动播出停运信息/解除停运信息。电台播出频率:预告信息每半小时播出 1 次;实施信息每小时播出 1 次;解除信息每 15 分钟播出 1 次,连续播出 4 次。第八条 水路客运企业启动/解除船舶停航时,企业和各相关部门联动与响应:(一)由水路客运企业自主决策启动/解除船舶停航时:1、当台风预警达到蓝色/黄色

8、/橙色时,水路客运企业根据气象信息、本单位船舶性能、海上实况和当地的管制要求,在确保安全运营的前提下自主决策停航/ 解除停航,并于实施停航/解除停航 1 小时前将信息报送市交通运输局、市三防办和珠海海事局,同时通过自主平台向社会宣传和指引。2、市三防办接收水路客运企业报送的停航信息/解除停航信息,半小时内4向新闻媒体通报。3、市交通运输局接收水路客运企业报送的停航信息/解除停航信息,指导企业开展停航/解除停航及信息发布工作。4、市气象局加强对天气实时监测,适时向市三防办、市交通运输局通报气象变化情况,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气象信息。5、珠海海事局根据相应职责组织协调辖区内船舶水上交通安全工作。6

9、、新闻媒体适时播发市三防办通报的停航信息/解除停航信息,其中电视台持续滚动播出字幕,并每小时至少插播 1 次停航信息/解除停航信息;电台每半小时至少播报 1 次停航信息/解除停航信息。(二)为确保公共安全,船舶必须全面启动停航时:1、当台风预警达到红色时,水路客运企业全面强制停航,并于实施停航前半小时通过自主平台向社会宣传和指引。2、市三防办半小时内向新闻媒体通报全面停航信息。3、市交通运输局指导企业开展停航及信息发布工作。4、市气象局加强对天气实时监测,适时向市三防办、市交通运输局通报气象变化情况,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气象信息。5、珠海海事局根据相应职责组织协调辖区内船舶水上交通安全工作。6

10、、新闻媒体适时播发市三防办通报的停航信息,电视台和电台每 15 分钟应在节目中插播停航信息。第九条 轨道企业启动/解除轨道列车停运时,企业和各相关部门联动与响应:1、轨道企业在自主决策启动/解除停运前 1 小时内将停运信息 /解除停运信息通告市交通运输局和市三防办,并通过自主平台向社会宣传和指引。2、市三防办接收轨道企业停运信息/解除停运信息,半小时内向新闻媒体通报。3、新闻媒体适时播发市三防办通报的停运信息/解除停运信息,其中电视台持续滚动播出字幕,并每小时至少插播 1 次停运信息/解除停运信息;电台每半小时至少播报 1 次停运信息/解除停运信息。第十条 民航企业启动/解除飞机停航时,企业和

11、各相关部门联动与响应:51、民航企业在自主决策启动/解除停航前 1 小时内将停航信息 /解除停航信息向通告市交通运输局和市三防办,并通过自主平台向社会宣传和指引。2、市三防办接收民航企业停航信息/解除停航信息,半小时内向新闻媒体通报。3、新闻媒体适时播发市三防办通报的停航信息/解除停航信息,其中电视台持续滚动播出字幕,并每小时至少插播 1 次停航信息/解除停航信息;电台每半小时至少播报 1 次停航信息/解除停航信息。第十一条 公共交通工具在途中突遇或遭遇台风暴雨或极端灾害天气时,公共交通工具的实际负责人(船长或司机)应以保护乘客安全为基本原则,主动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可改变航程、路线或到安全区域

12、进行避护) 。第三章 信息报送与发布第十二条 为保障停航停运工作有序开展,珠海市台风暴雨期间各相关部门应积极履行部门职责,建立统一停航停运信息报送与发布协同机制。第十三条 由企业自主决策启动/解除停航停运时,信息按报送按程序办理:道路客运企业和水路客运企业根据本单位公共交通工具的性能,在确保安全运营的前提下自主决策启动/解除停航停运,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信息(报送样本格式参照附件 1、2)报送市交通运输局和市三防办,同时通过自主平台向社会宣传和指引;由市三防办在规定时间内向新闻媒体通报;由新闻媒体按规定流程向社会公布。强制全面启动停航停运时,信息报送按程序办理:由道路客运企业和水路客运企业通过

13、自主平台向社会宣传和指引;由市三防办在规定时间内向新闻媒体通报;由新闻媒体按规定流程向社会公布。第十四条 封桥封路期间,启动/解除城市公共汽车停运时,信息按报送按程序办理:在实施/解除封桥封路情况下,由市三防办在规定时间内向城市公共汽车企业通报相关信息,并同时通报新闻媒体、市公安交警支队及市交通运输局;由城市公共汽车企业按规定时间将相关信息报送市交通运输局和市三防办,并通过自主平台向社会宣传和指引;由新闻媒体按规定流程向社会公布。第十五条 轨道企业和民航企业启动/解除停航停运时,信息按报送按程序办理:由轨道企业和民航企业在规定时间将相关信息通告市交通运输局和市三6防办,并通过自主平台向社会宣传

14、和指引;由市三防办在规定时间内向新闻媒体通报;由新闻媒体按规定流程向社会公布。第四章 宣传与教育第十六条 为减轻珠海市台风暴雨期间公共交通工具停航停运对社会的影响,各相关部门和公共交通运输企业应建立公共交通工具停航停运的宣传和教育机制。第十七条 各相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普及珠海市台风暴雨期间公共交通工具停航停运管理规定。各公共交通运输企业必须通过现代媒体网络建立多形式的自主平台及咨询电话,并对外公布,及时向社会宣传和引导,为民众出行提供便利。新闻媒体应做好台风暴雨期间公共交通工具停航停运管理规定的公益宣传。第十八条 各公共交通运输企业应加强对公共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在台风暴雨等极端

15、恶劣天气下安全应急处置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第五章 监督与管理第十九条 市三防办对各相关部门在珠海市台风暴雨期间公共交通工具停航停运工作中执行情况进行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 第二十条 各相关部门对各公共交通运输企业在珠海市台风暴雨期间公共交通工具停航停运工作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第二十一条 为加强对停航停运工作的监督与管理,根据广东防汛防旱防风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 珠海市防汛追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报送信息不准确,信息报送失真或迟报、漏报、瞒报、谎报造成工作损失和重大失误的责任人追究责任。第二十二条 公共交通工具的实际负责人(船长或司机)在途中突遇或遭遇台风暴雨或极端灾害天气时,积

16、极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确保乘客安全的,应予以表彰。 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 各相关部门和公共交通运输企业根据本暂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7第二十四条 本市遭遇其他极端灾害天气期间公共交通工具停航停运各项工作可参照本暂行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 本市行政辖区内有关渡轮停航相关工作可参照本暂行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 本暂行规定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未尽事项,按有关规定办理。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8附件 1 企业停航停运信息上报样本市三防办、市交通运输局:市气象局于 时发布台风 预警,本单位根据公共交通工具的性能和陆上实况 /海上实况 ,在确保安全运营的前提下决

17、定,将于 时起 线路暂时停运/停航,请市民留意新闻媒体发布的停航停运信息,及时调整出行计划。单位(盖章):日 时 分附件 2 企业解除停航停运信息上报样本市三防办、市交通运输局:市气象局于 时将全市台风 预警降级为 ,气象部门预测未来风力继续减弱,在确保市民正常出行和公共交通安全运营的前提下决定,将于 时起解除 线路停运/停航,请市民留意新闻媒体发布的解除停航停运信息,及时调整出行计划。单位(盖章):日 时 分附件 3 停航停运相关信息报送工作指引(一)道路客运企业和水路客运企业停航停运相关信息上报流程1、企业自主决策启动/解除停航停运相关信息上报流程客运企业市气象局市三防办市交通运输局社会民

18、众新闻媒体停航停运相关信息报送报送预警信号气象信息 通报 公布社会民众宣传92、强制全面启动停航停运相关信息流程(二)封桥封路特殊情况下市三防办通报停运相关信息流程(三)轨道和民航相关企业通告停航停运有关信息流程新闻媒体通告珠海市珠港机场有限公司市三防办 社会民众通报 公布市三防办市气象局新闻媒体市交通运输局社会民众通报气象信息城市公共汽车企业市公安交警支队通报通报 公布封桥封路相关信息市交通运输局通告广东广珠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珠海站停航停运相关信息气象信息 通报公布市气象局市三防办 新闻媒体 社会民众停航停运相关信息宣传客运企业 社会民众宣传停航停运相关信息社会民众宣传通报 报送调整和部分

19、停运相关信息报送10附件 4 台风暴雨期间公共交通工具停航停运工作指引道路客运企业和水路客运企业启动/解除停航停运时机台风预警 信号 信号含义 停航停运相关信息发布部门道路 水路轨道和民航企业启动/ 解除停航停运时机戒备信号,标示 48 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或热带气旋在我市 800 公里范围以内,并可能影响我市。 6 级强风信号,标示 24 小时内可能或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 6 级以上,或阵风 7 级以上,并可能持续。市三防办 水路客运企业根据船舶抗风等级、海况和当地管制要求执行8 级大风信号,标示 24 小时内可能或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 8 级以上,或阵风 9

20、级以上,并可能持续。市三防办道路客运企业根据本单位公共交通工具的性能,在确保安全运营的前提下自主决定水路客运企业根据船舶抗风等级、海况和当地管制要求执行10 级狂风信号,表示 12 小时内可能或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 10 级以上,或阵风 11 级以上,并可能持续。市三防办道路客运企业根据本单位公共交通工具的性能,在确保安全运营的前提下自主决定水路客运企业根据船舶抗风等级、海况和当地管制要求执行根据上级管理部门的管制指令决定延误暂停或取消航班。12 级飓风信号,表示 6 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 12 级以上,或者已达 12 级以上,并可能持续。市三防办 强制全面执行 强制全面执行 根据上级管理部门的管制指令决定延误暂停或取消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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