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应急工作制度一、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职责1、不定期召开应急管理委员会会议,对医院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并提出改进建议。2、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并总结。3、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工作实行规范管理,做到常备不懈,及时有效。4、对事发现场伤亡情况和事态发展作出快速、准确的评估,及时了解掌握事故的原因、特征、规律、医疗救援资源、地理交通状况等信息。5、在事发现场或临时指定地点设立临时指挥部,组长(总指挥)负责组织、部署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工作,组长不在时,根据突发事件原因由副组长担任总指挥,各职能部门按行政分工协助总指挥负责所分管部门的应急和医疗救援工作,指挥、调遣院内各科室医疗救援力量和应急处置、抢险维修人员,各委员即是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的具体实施人。6、向上一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汇报有关情况并接受其指令和任务,对外发布有关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损失进行调査、评估,并将调查结果及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等。二、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原则1、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应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