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感染报告制度临床各科室应如实、及时、准确报告本科室发生医院感染的情况。一、人员构成各临床科室成立医院感染监控小组,由分管业务的科主任、护士长、一名兼职医师(住院总)和一名兼职护士组成。二、判断标准1、无明确潜伏期的感染,规定入院48小时后发生的感染为医院感染;有明确潜伏期的感染,自入院时起超过平均潜伏期后发生的感染为医院感染。2、本次感染直接与上次住院有关。3、在原有感染的基础上出现其他部位新的感染(除外脓毒血症迁徙灶),或在原感染已知病原体基础上又分离出新的病原体(排除污染和原来的混合感染)的感染。三、医院感染的报告与控制1、当出现医院感染散发病例时,兼职医师和兼职护士应共同协商填写院感病例登记表,并于次月5日前将本月医院感染所有病例报告到院感办。2、当出现医院感染的暴发流行(相同菌株感染的病例3例)时,科室院感监控小组应及时向院感办汇报,并在院感办的指导下,及时组织经治医师、护士查找感染原因,采取有效控制措施。3、当出现重大医院感染或疑难病例时,科室院感监控小组应及时向院感办汇报,院感办应于24小时内深入病房,与科院感监控小组共同查找原因,采取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