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医院放射诊疗许可证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保障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公众的健康,做到依法规范执业,制定本制度。 1、本院开展、变更、注销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进行临床医学诊断、治疗和健康检查等放射诊疗工作,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和本制度进行。具体工作由院 xx科负责。 2、开展放射诊疗的项目,必须符合法规规定的条件,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放射诊疗许可,取得许可证后必须到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诊疗科目登记手续,两证项目齐全后方可以开展。 3、放射诊疗许可证应当悬挂在门诊大厅(或其他明显位置),接受社会监督。 4、放射诊疗许可证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并定期校验,并由核发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具体校验事宜,校验时需提交正、副本,放射诊疗设备、人员清单,本周期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检测、健康检查报告和教育培训合格证明,放射防护与质量控制检测报告的资料。对不符合要求的,按照审管部门的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5、本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