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管理制度1、 医院的收费由财务科组织,门诊收费处、住院结算处办理,其他科室一律不得自行收费。2、 收费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不得任意多收或少收,不得漏收。有违规者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3、 收费项目填写要准确,一律按上级主管部门颁布的收费项目填写。4、 收取的现金和转账支票,应于交给出纳以便及时交银行和入账,不能滞留超过限额的现金。5、 根据财务制度和收费标准对病人发生的医药费进行认真的复核,发现差错,及时会同有关科室查明原因并纠正。6、 病人出院应由病区出具出院通知单,由出院结账人员归集病人的全部费用按项目进行汇总,收回病员预缴款收据,开具医院住院收款收据,并提供病人住院期间费用清单。7、 收款收据要按规定填写,字迹清晰工整,无涂改,大小写金额相符、有日期、有签名。8、 住院病人的退费要求单据齐备,手续完整,不得无故拒绝办理。由护士长签字盖章,主管院长签字,收回原收款收据。9、 住院部收费员应及时结账、清账。10、 病房应当在当天上午十点以前开出出院医嘱院处。出院处应及时核对预交款无误后开出收据。11、 根据当日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