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第二人民医院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与程序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公共卫生信息,提高卫生信息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与其利益密切相关的卫生信息,是医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更好地为公众健康服务的具体体现。第二条 卫生信息是指各级卫生行政机关和医疗卫生机构在履行职责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第二章 公开范围第三条 信息公开、包括:医院情况:医院依法执业登记的主要事项,包括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诊疗科目、准入许可、医疗设备配置、重点学科、科室布局、职能科室设置、工作人员姓名、职务、职称及主要职责、领导简介以及科室规章等。医疗收费:包括门诊、住院各种药品、检查、辅助治疗、医用耗材等项目价格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公告通知:包括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宜公开的信息、医院人事任免、招录招聘、招标采购。卫生政策:包括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国家的相关医疗政策和免费医疗项目。应急工作:包括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医院应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