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 医院提倡爱清洁、讲卫生、讲社会公德,全院员工应自觉维护医院环境和室内卫生。 2、 医院辖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1、 随地吐痰、乱扔污物、抛弃废物和乱泼污水。 2、 在工作室内存放个人生活物品或食品。 3、 在楼道内存放自行车、物品等。 4、 乱贴标语、宣传广告。5、 诊疗区域内吸烟。 6、 医疗废物不按规定收集存放。7、各部门按要求做好院内控烟工作。3、 环境卫生、室内卫生责任分工 1、 医院辖区内的环境卫生、楼道、会议室、卫生间、病房的清扫保洁工作由卫生员负责。 2、 各科室室内卫生由各科室人员负责。 3、 预防保健科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定期对办公场所和病房及职工宿舍的卫生和安全进行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检查结果将作为科室或个人绩效考核的参考因素之一。4、 责任要求 1、 卫生员按时清扫承担的卫生区段,每日至少清扫两次, 每周大清扫一次,并把清扫的垃圾及时清运到垃圾点,做到日产日清,无积存。清扫工具有序存放在规定地点。 2、 卫生员定期做好洗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