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 洁 合 同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为保障甲方院内环境卫生,使全院干部职工和病友有一个舒适的工作与就医环境,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由乙方负责甲方大院的保洁事宜,签定合同如下:1、 保洁服务范围整个工作区域的室内外卫生,其他区域的室外卫生(含大门前三包区域、花园内外及其走道、家属区室外卫生工作区域墙外广告宣传单清理),各科室开放热水冲放,药品、物品挑送,器械器皿冲洗,垃圾分类处理与焚烧(焚烧用柴油由医院购买),一次性用品消毒、毁形、标本送检,配餐间管理、办公室接待备茶水以及医院各种活动和应急事件的处理过程中对卫生方面的要求。二、保洁要求1、遵纪守法、服从领导;统一着装,仪表整洁;配证上岗,文明用语;行为规范,服务热情 2、乙方必须聘请15名保洁员从事甲方的保洁工作,否则,每减少一人扣减当月100%的保洁费。乙方所聘保洁员必须身体健康,乙方必须保证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随时在各保洁员岗位上找到其人,否则每次扣保洁费20元;保证保洁员遵守医院制定的卫生员管理制度,工作时间工作守则。3、保持医院范围内的清洁,病室及阳台地面清洁,每天至少全面保洁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