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分类管理办法第一条实施原则为了进一步推进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完善聘用人员备案制管理及合同制管理办法,依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本办法主要涉及各类人员的类别、招录、劳资、福利等内容。第二条人员类别1.编制人员:现有医院在编人员。2.备案制同编人员: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成熟型人才、专业技术岗位全日制本科(本一、二)及以上人员。3.备案制同工同酬人员:全日制本科(三本)、非全日制本科及大中专,取得相关岗位初级资格证书者。主要指卫生、工程、会计、经济等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实行同工同酬。4.备案制合同人员:非同工同酬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工勤人员包括编制外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收银、驾驶、文档录入、保安等工作的工勤人员。5.劳务派遣人员、服务外包人员:委托人事代理公司管理的工勤类人员。该类人员由人事代理公司或其他公司进行人事管理,医院负责考核,按双方合同约定处理。第三条人员招聘1.编制内人员流动原则上办理调动手续。2.属于高级人才引进的按照人才引进相关文件执行。3.其他人员按照备案制人员招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