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信息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甲方:乙方:针对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平台信息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补充协议,协议内容如下:1、服务保证金:(1)乙方为保证平台客户的利益,防止甲方提供虚假信息、假冒产品、以次充好、或进行其他违法交易,乙方将酌情向甲方收取一定金额的服务保证金;服务保证金是用于履约保证、质量保证、先行赔付等功能的担保款项。(2)原协议乙方收取甲方的平台信息费含服务保证金人民币 0 万元整(大写 零万元整),甲方无需另行支付服务保证金。(3)如消费者对甲方产品质量及相关提出质疑,经双方查证属实,甲方需立即进行处理,若因甲方处理不当给乙方声誉造成影响或带来经济损失时,乙方有权通知甲方在规定期限内直接向消费者退款及赔偿给乙方带来的损失,如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退款,乙方可动用甲方交纳的服务保证金直接对消费者进行赔付,以保证消费者的利益不受损失,为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担。(4)如甲方提供的服务及产品符合本协议约定,不存在乙方扣除服务保证金的情形,甲乙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