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质量管理体系制度(新)为进一步优化质量管理体系,建立院级、职能部门、科室和个人四级质控网络,实施全时监控构建医疗质控体系,以达到基础医疗质量、环节医疗质量和终末医疗质量得到切实有效的控制,实现质量管理的最佳目标。制度如下: 1、一级质控:自我质控。对各岗位的医护人员切实做到质量与安全从身边做起,自我约束,互相监督。2、二级质控:科室质控。科主任全面负责科室质量管理工作,履行科室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的管理职责。由科主任(或三级医师)、护士长、二级医师、质控医师及质控护士组成的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实施。3、三级质控:职能科室质控。与医护质量管理工作有关的职能部门,履行指导、检查、考核、评价和监督职能。4、四级质控:院级质控。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院长为医院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作为院级督查及决策层。 5、具体职责及架构图见附件。6、本规定自2013年5月1日起实行,凡与本规定不符之处,以本规定为准。2013年4月28日附件一: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