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小组及岗位职责一、成立医院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小组,安全设备科为主管部门。组长: 电话: 组员: 二、医院法人为医院辐射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小组在院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医院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具体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2)制定医院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应急预案、操作规程、辐射工作场所日常监测方案等,并严格落实。(3)按照环境保护部门安排,组织辐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积极参加辐射安全与防护教育培训,组织单位日常辐射安全法规知识学习,开展辐射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并做好各种记录。(4)加强辐射工作场所声光报警设置、警示告示提示标识、个人剂量防护用具、门灯联锁的监管和日常监测工作,做好辐射安全监管基础性经常性工作,确保辐射工作场所环境安全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