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进修生管理规定为完善我院教学管理,提高医疗教学质量,更好地培养实用型的医学人才,特对申请来我院的进修人员作如下规定。(1) 接受对象:具有专业资格的医、技、护专业人员,医师必须具有医师执业证书或助理医师执业证书。(2) 进修时间要求:申请到我院临床专业进修的人员,进修时间原则上必须三个月以上。(3) 进修申请程序:1. 凡申请来我院进修的人员应到我院医务科领取进修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表格,书写工整,所填写情况属实。2. 交回进修申请表时须附上毕业证书复印件,医师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一份,护师(士)须提供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一份(复印件要求盖上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如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3. 经审核,符合进修条件要求的将以电话通知录取和到我院进修报道时间。4. 对贫困地区医疗单位或我院扶贫对口医疗单位均按与我院签订协议书的有关条款执行,无协议的单位不享受优惠条件。(4) 进修生报道程序1.进修生应按指定时间准时来我院报到,超过规定报道时间,如不来函(电)说明理由,不再保留学籍,进修资格不得自行转让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