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院采购行为,推进政务公开,深化廉政建设,提高采购质量,根据上级关于政府采购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采购项目包括: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产权类等。第三条 医院采购实行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医院自行采购相结合。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的范围参见绍兴市政府采购目录、柯桥区卫计系统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医院自行采购根据采购项目价格采取零散采购、院内招标采购等办法。第二章 组织领导及分工第四条 医院成立采购工作领导(监督)小组,统一领导和管理医院采购工作。采购领导(监督)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院长担任,成员由办公室、财务科、总务科、药剂科、皮肤科、治疗科、化验室等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医院采购工作制度的制定、采购工作的审核、组织、指导和监督。第五条 采购领导小组下设采购小组,成员为3人以上单数,根据需要由领导(监督)小组成员和采购部门、使用部门人员共同组成。采购小组具体负责采购项目(低值零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