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医院食堂标准化建设硬件标准 一、选址卫生要求 1、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应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区域。 2、应距离粪坑、污水池、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并应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3、应同时符合规划、环保和消防的有关要求。二、建筑结构、场所设置、布局、分隔、面积卫生要求 1、建筑结构坚固耐用、易于维修、易于保持清洁应能避免有害动物的侵入和栖息。2、食品处理区均应设置在室内。 3、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食品加工处理流程宜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并应防止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成品通道、出口与原料通道、入口成品通道、出口与使用后的餐饮具回收通道、入口均宜分开设置。 4、食品处理区应设置专用的粗加工、烹调和餐用具清洗消毒的场所并应设置原料和或半成品贮存、切配及备餐的场所。 5、食品处理区的面积应与就餐场所面积、供应的最大就餐人数相适应,建议供餐人数100人以下食品处理区面积不小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