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中医医院 十堰市人民医院白河医院食堂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食堂餐饮工作的管理,使食堂工作人员更好地为病员以及病员家属、医院职工提供优质规范的服务,加强对食堂的监督检查,提高服务质量,保证饮食安全,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医院规章制度制订本办法。具体办法如下:1、 检查考核人员的组成:伙食管理委员会由医院党办、院办、总务科、护理部、医务科等组成。检查考核时由伙食管理委员会中两个以上部门人员组成。二、检查范围:伙食质量、服务质量、卫生标准、食堂管理及病员、医务人员满意率,病员以及病员家属、医院职工投诉(投诉扣分加倍)等。每月检查1次,每月统计一次。满分为100分,80分为及格分。三、处罚办法:在考核中,医院将根据检查评比结果。每扣1分罚款10元,罚款在每月医院应付工作餐费用中扣除。如连续二个月月度考核60分以下医院将提出限期整改,如连续三个月月度考核60分以下,解除或终止承包协议,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承包方自行负责。四、食堂日常管理量化考核内容见附表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如发现有违反卫生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的行为,情节较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