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岗位轮换制度第一章 总则 为了提高广大会计人员的基本业务技能,促进会计基础工作的改善和提高,使会计人员熟悉各个会计岗位的工作、职责和使会计人员素质不断提高,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建立正常的岗位轮换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岗位轮换的对象 一、凡会计工作人员从事原会计岗位 2 4年,均应按本规定安排岗位轮换; 二、对工作中发现确有问题的岗位或不能胜任的岗位,经领导批准,也可适时轮换; 第三章 实施轮换的办法一、岗位轮换原则上在本科室内进行,财务负责人可根据岗位分工情况,决定会计人员轮岗方式及轮岗顺序。 二、岗位轮换时间原则上每二年轮换一次,最多不超过四年; 三、岗位轮换的组织、准备: ( 一 )科室在安排岗位轮换工作时,须提前一个月将本科室岗位轮换计划报办公室,经主管院长批准后安排轮换。 ( 二 )在安排轮岗人员时,应至少在一个月前通知本人,以便其熟悉新会计岗位业务( 三 )轮岗前,必须按规定在财务部门负责人或其委派主管会计的监交下进行会计工作交接,并填写交接单。交接后,移交人有义务协助处理未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