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友谊医院十九项医疗核心制度一、首诊医师负责制度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四、会诊制度五、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六、危重患者抢救制度七、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八、术前讨论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十一、医生交接班制度十二、新技术准入制度十三、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十四、分级护理制度十五、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六、医患沟通制度十七、“危急值”报告登记制度十八、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十九、医嘱制度一、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