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号:结业生课程补考申请表申请须知:1申请对象:本表适用于结业生申请直接参加课程期末考试作为课程补考成绩(成绩构成为期末 100%) ,实验课、生产实习等实践类课程除外。2申请时间:申请结业后 2 年内,请关注教务部网站发布的每学期的期末考试安排查询通知或其他专门通知。-申请人填写部分 -学号 姓名 结业年份院系 专业(方向)申请课程名称 学分本人签名确认已阅读申请须知,并承诺遵守所有规定,同时确认表中所填内容真实、准确,如有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事实等欺骗行为,自愿承担相应的责任。申请人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审核部分(请在相应的“” 内打“” )-开课单位教学秘书审核同意申请,考核方
2、式:不同意申请,原因:审核人: 年 月 日原学籍所在院系教学秘书审核收费标准: 元/学分,共 元。其他说明:审核人: 年 月 日财务部收费(主 3#811)已收取课程修读费: 元。经办人: 年 月 日教务部审核意见(主 3#611)同意申请。课程班负责人: ;考试课程班(可简写)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考核方式 。不同意申请,原因:经办人: 年 月 日单号:- 学生回执部分-结业生课程补考通知单学号 姓名 :您已成功办理 课程的补考手续。请按照以下对应的考核要求参加考试:笔试类考核,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考核方式: 请您务必携带本通知单和具有本人清晰照片的身份证参加考试,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安排!*请监考为该生安排考试位并在考场情况记录表上填写增加考生信息,其答卷需与其他学生答卷一起装订和装袋。考试结束后,请回收本通知单,与考场情况记录表一起交至巡考或考务室值班人员。非笔试类考核,请携带本通知单和身份证,于 年 月 日前找到 老师,确认考核要求并按要求完成考核。*请任课教师将该生答卷与 课程班学生答卷一起评阅和装袋,提交考核材料时告知课程班负责人新增考生信息。如有疑问,可拨打 0596-6288126 咨询。教务部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