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师生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特制订本预案。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华东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制订,适用于华东师范大学所属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本预案遵循“先救治,后处理;先救人,后救物;先制止,后教育;先处理,后报告”的工作原则。2组织体系及职责学校成立“实验室安全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学校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小组成员包括分管安全的校领导和学校办公室、宣传部、设备处、保卫处及后勤保障部的负责人。各部门分工如下:部门分工分管校领导指挥与协调应急处置行动学校办公室调配应急人员、设备、设施、物资、经费保障和其他资源;按照国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标准,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后,负责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宣传部负责公共关系,及时发布事故的信息、影响、处置工作的进展等设备处指导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提出具体处置方案;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