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后勤餐饮服务中心薪酬分配方案(试行)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餐饮服务中心内部管理改革,充分调动职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逐步建立与中心发展相适应的薪酬(含月薪与年终效益奖金)分配制度,根据华侨大学后勤餐饮服务中心组建方案和华侨大学后勤餐饮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精神,制定本方案。第二条 本方案根据按劳分配、效能优先、兼顾公平为原则,改革原有的分配办法,在中心推行与档案工资脱钩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第三条 本方案适用于中心正式聘用的在岗专职或兼职职员和试用期职员(下简称中心职员)(不包括各餐厅经理以下职员,各餐厅经理以下职员的薪酬发放办法由各餐厅根据本办法及餐厅各自情况另行制定报中心批准后执行。)。第四条 中心职员薪酬收入包括月薪收入和年终效益奖金收入两部分。其中月薪由岗位工资、效益工资、综合考核工资三个部分组成。为充分体现效能优先的原则,月薪发放采取以效益工资及综合考核工资为主,岗位工资为辅的办法,以适当增加职员的非固定收入部分的比例。第五条 为加强对薪酬分配的领导,保证薪酬的顺利发放,中心成立薪酬分配领导小组,根据中心的效益,结合职员的德、勤、能、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