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本科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2008年修订稿)为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努力改进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决定为从事本科教学的教师设立“华南理工大学本科教学优秀奖”,每学年度开展一次评选奖励工作。一、申报条件凡在参评学年度具备下列条件第13条并具备第49条之一者,可申报教学优秀一等奖;具备下列条件第12条和第39条之一者,可申报教学优秀二等奖。对于教学效果特别好、教学质量优秀并得到师生普遍认同的教师,在满足第1、2条的基础上,可适当放宽其它条件。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乐于接受本科教学任务,对本科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本科教学中严格要求学生。2. 至少讲授一门本科生的理论课或实验课,学时数累计不少于48学时(以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数为依据)。学生评教结果为4.2分以上(含4.2分),且未发生过教学事故。3. 课堂教学质量高,积极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一定成效,在正式刊物(要具有ISSN刊号、CN刊号)上发表教学论文一篇以上(含一篇),本人为第一作者。4.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