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考勤及休假管理1. 日常管理1.1 集团总部、事业部及子公司负责人对本部门考勤工作负有监督考核的责任。1.2 员工考勤实行打卡制度,上、下午,上、下班均需打卡。1.3 如因工作原因而不能按时打卡者,需中层以上人员填写OA流程;其他员工必须填写未打卡说明由相应领导审批,否则视为旷工。2. 迟到、早退、漏卡2.1 在规定上班时间迟后115分钟打卡,视为迟到;在规定下班时间提前115分钟打卡,视为早退;超过此时间范畴打卡视为旷卡;未打卡视为旷勤。2.2 迟到、早退:主管以上员工考勤扣款20元/次;以下员工考勤扣款10元/次;漏卡:主管以上员工考勤扣款50元/次;以下员工考勤扣款30元/次。2.3 未打卡审批流程员工因工作原因无法按时打卡,需提交未打卡原由。2.3.1 总部总部部长、子公司高管以上人员,需将未打卡原由以OA流程,提报给集团副总裁审批。2.3.2 集团总部员工,需由部门领导以OA流程,提报给集团人力资源部。2.3.3 事业部及子公司高管以下员工,需填写员工未打卡审批单,由员工本人填写/部门领导/人事负责人/事